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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筆記
 
開放近用運動的真諦
學者、出版者、贊助者三方角度探討
 
關鍵詞
開放近用 (Open Access) :
大法官解釋文釋字第 364 號
藉「人民平等接近使用傳播媒體」之解釋機會,將 Access譯為「接近使用」,傳播學者簡稱為近用,本文使用「開放近用」為 Open Access 的譯名。
 
1. 開放近用是針對資訊近用性的社會運動,從使用者的角度擴大資訊流動性
2. 矯正智慧財產權向資本主義的傾斜,在不涉入法律改革的前提下,藉著政治、商業、道德等訴求,遊說著作所有權人基於本身的理念及利益,釋放資訊本身的自由性,藉以促進全球的發展。
 
一、緣起
1. 開放近用文獻是數位的、線上的免費文獻,免除絕大部份著作權授權的限制。
2. 圖書館的本質就是開放近用,讀者免費使用館內所有的資訊;透過館際合作的機制,免費使用所有的館外資訊,祇需支付指定的處理費。
3. 勞倫斯.雷席格( Lawrence Lessig)主張自由文化是人類的天性,開放近用運動(為社會運動)的本質就是自由文化,祇是在社會發展的過程裡,被商業利益所掩蓋。
 
二、內容
薩伯界定開放近用運動的內容
1. 開放近用文獻是數位的、線上的免費文獻,免除絕大部份著作權授權限制。 
2. 開放近用與傳統學術文獻的特色及服務相容:著作權、同儕評閱、營利、印本、典藏、聲望、生涯發展、索引等。 
3. 開放近用的法律基礎,來自著作所有權人的同意及公版著作,以前者居多。 
4. 開放近用運動的對象,以不冀望由寫作取得直接報酬的人為主。
5. 部份開放近用行動以稅款贊助的研究成果為對象。 
6. 開放近用文獻的製作及出版,仍需要相當的費用。 
7. 開放近用與同儕評閱相容,很多科學及學術文獻的開放近用行動堅持同儕評閱的重要性。 
8. 以開放近用模式傳送研究論文,有兩大方法:開放近用學刊開放近用典藏所。 
9. 開放近用的目標是建設性的,不是破壞性的。 
10. 開放近用不等同於全面近用。 
11. 開放近用是一種近用模式,不是經營模式,不是授權模式,也不是內容模式。 
12. 開放近用照顧到相關團體的需求。 
13. 開放近用有歷史根源。
 
三、宣言
內涵 (開放近用的 3B)
1. 布達佩斯開放近用提議 (Budapest Open Access Initiative)
2. 畢士大開放近用出版宣言 (Bethesda Statement on Open Access Publishing)
3. 柏林宣言 (Berlin Declaration on Open Access to Knowledge in the Sciences and Humanities)
 
BOAI 布達佩斯開放近用提議認定的開放近用
係指在公眾的網際網路被免費取用,允許所有使用者
1. 閱讀
2. 下載
3. 複製
4. 散布
5. 列印
6. 檢索內容
7. 連結至原來的網頁
8. 爬梳內容供檢索之用
9. 置入軟體當成資料之用
10. 其他的合法用途
除了上網本身,沒有費用、法律及技術等障礙。
複製及散布的限制,以及著作權法的施行範圍,
(前述使用者使用)只限於讓作者控制內容的完整性姓名權
 
三個主軸
1. 使用者的權利 —閱讀、下載、複製、散布、列印、檢索內容,連結與爬梳內容,將內容置入資料庫等合法用途 
2. 障礙排除 —除了上網本身,沒有費用、法律及技術等障礙
3. 作者權利(著作權範圍) —僅限控制內容的完整性及姓名權
 
兩個策略
1. 玉律(Green Road)。 開放近用典藏所(OA Archives or Repositories):
包括未經同儕評閱的預刊本及通過同儕評閱的刊後本,
依典藏的對象,可分為機構典藏、學科典藏及自我典藏等三種
2. 金科(Gold Road)。 開放近用學刊(OA Journals):
經過同儕評閱的論文,在學刊發表, 置於網際網路,供讀者免費使用。
 
Bethesda Statement on Open Access Publishing畢士大開放近用出版宣言
具有下列兩種性質的出版品,稱為開放近用出版品
1. 保留部份權利
作者及著作所有權人授權所有使用者免費、不能撤回、全球性、永久的近用權利,祇要恰當的署名原著者,就可以不拘理由以任何數位媒體形式,公開複製、使用、散布、傳送及展示原作品,製作及散布衍生作品印本形式祇限少量個人用途
2. 公開典藏
包括所有附件、前項著作權聲明在內的完整作品,以適當的標準檔案格式寄存在至少一個線上典藏機制裡。該典藏機制必需由學術單位、學會、政府機構或其他聲譽卓著的單位支援,依開放近用、散布無限制、跨平台及長期典藏等原則建置;公共醫學中心(PubMed Central)是生物醫學領域裡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個線上典藏機制。
 
出版宣言擴大開放
近用的內涵:
1. 使用者權利—不能撤回、全球性、永久的近用權
2. 印本—同意少量及個人用途的印本
3. 公開典藏—以標準的檔案格式以跨平台及長期典藏等原則,寄存在多個由聲譽卓著單位支援的線上典藏機制裡
 
Berlin Declaration on Open Access to Knowledge in the Sciences and Humanities 柏林宣言
為開放近用必須滿足兩個前提
1. 公共授權:
作者及著作所有權人授權給所有的人近用其作品,免費、不能撤回、全球性的權利;祇要使用者清楚標示作者的姓名,就允許使用者不拘目的,以任何數位型式,公開複製、使用、分發、傳送、展示原作品,及分發改作的作品,並允許製作少量印本個人使用
2. 包括所有附件及其授權聲明在內的完整作品,必須以標準的電子檔案格式,以適當的科技標準(如OAI),儲存在至少一個線上典藏所,該典藏所必須由學術機構、學會、政府機關或其他知名組織設立及管理,以確保其作品得以長期地開放近用,無限制地分發,並保障其互通性
 
四、學刊
學刊目錄 (Directory of Open Access Journals)
收錄開放近用的學刊,除了符合學術期刊的定義外,還採用嚴格的開放近用標準 (DOAJ definition)
1. 所有內容均自由使用
2. 免費登入是可以接受的
3. 沒有禁錮期,出版當時即供自由使用
 
公共科學圖書館(為出版社),出版七種生物醫學的期刊,採納畢士大開放近用出版宣言,以創用CC 姓名標示授權(PLoS)
使用者可以自由地:
1. 重製、散布、展示及演出本著作
2. 創作衍生著作
3. 進行商業利用
   惟需遵照下列條件:
(1) 姓名標示:您必須按照作者或授權人所指定的方式,保留其姓名標示。
(2) 為再使用散布本著作:您必須向他人清楚說明本著作所適用的授權條款。
(3) 如果您取得著作權人之許可,這些條件中任一項都能被免除。
合理使用的權利及其他的權利,不因上述內容而受影響(創用 CC)。
 
五、授權障礙
布達佩斯開放近用提議的策略,開放近用典藏所及開放近用學刊,
繞過這兩個障礙,供給使用者九種基本的近用權利
1. 閱讀
2. 下載
3. 複製
4. 散布
5. 列印
6. 檢索
7. 連結
8. 爬梳
9. 置入軟體
 
畢士大開放近用出版宣言,再加入
五種權利:
10. 使用任何數位媒體形式的原作品
11. 製作衍生作品
12. 散布衍生作品
13. 公開典藏
14. 印本
 
柏林宣言進一步主張開放近用檔案的格式典藏所的通訊協定
15. 典藏的檔案必須採用標準的檔案格式
16. 典藏所應採用適當的通信協定開放近用的文獻授與使用者前述
 
14 種權利,並且以標準的檔案格式置於典藏所,用適當的通信協定供搜尋引擎檢索,徹底消除價格障礙授權障礙
為了促進開放近用的效用,作者保留部份權利 (創用 CC):
1. 禁止惡意改作
2. 禁止更改姓名標示
3. 部份作者保留商業運作的權利
開放近用各促進單位對以下兩議題,出現重大的歧見,還沒有共識:
1. 長期典藏
2. 標示
 
六、結論
開放近用的價值,在於擴大近用的範圍,但是開放近用不等於全面近用(Universal Access),即使沒有價格障礙及同意障礙,
還有其他的障礙橫亙於前:
1. 身心障礙:絕大多數的網頁未讓身心障礙者近用。
2. 語文障礙:線上文獻以英文居多,或僅有一種語文,機器翻譯還在很原始的階段。
3. 檢查障礙:學校、雇主和政府機關企圖主導學生、雇員與人民的閱讀內容。
4. 連線障礙:數位落差讓數十億的人民無法上網。
5. 技術退化(Technological Obsolescence)
6. 檔案破壞(file corruption)
這些障礙被移除之前,只能稱為開放近用,不能自封為全面近用。
 
目標:
不以掃除收費障礙及授權障礙為限,更要放眼全球及未來,移除所有的障礙,達到全面近用的境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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