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課筆記:
common是可共享給他人,
Creative Commons授權作品是人為創造,創造出來的東西不一定是知識
自由與開放是不同的意涵
授權條款的三種「表達形式」
1. 法律條款
我們的公眾授權條款包含一個獨特及創新的"三層次"設計。每個授權均自律師們所熟知與熱愛之傳統法律工具開始。我們將之稱為授權之法律條款層次。
2. 人類可讀取
但是,由於多數的創作者、教育工作者、及科學研究者均非法律人,我們也想讓一般普羅大眾可輕鬆閱讀授權標章(Commons Deed)(也稱之"人類可讀"授權版本)。
對於授權人與被授權人而言,授權標章是一種實用的參考資料,其摘錄及表達了某些最重要的條款約定。雖然授權標章本身並非正式之授權,且其內容也不是法律條款的一部分,但仍不妨將授權標章視為連結法律條款之友善橋梁。
3. 機器可讀取
在進行授權設計的最後一層時意識到,軟體,從搜尋引擎到辦公軟體、音樂編輯,在創作的建立、複製、搜索與散佈都扮演重要的角色。
為了使網路容易辨識什麼著品是創用CC授權可用的,我們提供了一個“機器可讀”的授權版本 ─ 一種以自由與義務為關鍵寫入,使得軟體系統、搜尋引擎及其他技術可以辨識讀取之程式。
我們開發了一個標準化的方式來描述授權且可被軟體讀取,其稱之為CC權利描述語言 (CC REL)。
授權條款目前有6個
姓名標示 CC BY
允許使用者對你的著作進行重製散布、重混、調整(ex:原著有500頁,調整為300頁),
以及依原著作建立新著作(ex:原著為小說,新作改編成戲劇) ,
惟使用時必須按照你指定的方式表彰你的姓名。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CC BY-SA
本授權條款允許使用者對你的著作進行重混、調整,以及依原著作建立新著作(包括商業與非商業性利用),
惟使用時必須按照你指定的方式表彰你的姓名,
並且產出之新創著作也必須採用相同的授權條款釋出。
姓名標示-禁止改作 CC BY-ND
允許使用者重製、散布與傳輸你的著作(包括商業與非商業性利用),
惟使用者不得對你的著作進行任何修改,
使用時也必須按照你指定的方式表彰你的姓名。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CC BY-NC
允許使用者對你的著作進行重混、調整,以及依原著作建立新著作,
但僅限於非商業目的之使用。
雖然使用者就其新創著作,仍必須按照你指定的方式表彰你的姓名,且運用上不得涉及商業牟利,
使用者毋須使用相同的授權條款來授權他們的衍生著作。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CC BY-NC-SA
允許使用者對你的著作進行重混、調整,以及依原著作建立新著作,
但僅限於非商業目的之使用。
唯使用者就其新創著作,必須按照你指定的方式表彰你的姓名,並且將產出之新創著作採用相同的授權條款釋出。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CC BY-NC-ND
僅允許使用者在下載你的著作之後,依原狀態分享出去。
使用者必須按照你指定的方式表彰你的姓名,但不得對著作進行任何方式的改變,或為商業目的之使用。
有四個元素構成
BY、 NC、 ND、 SA
重點概述:
著作上標示姓名(人格權),
若未標示則違反著作人格權專屬於著作人本身,不得讓與或繼承。
不是授權姓名標示給他人,是強制規定的範圍
授權條款本身也需要授權才可被使用。
書目紀錄是否有著作權問題
以下為其說明: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解釋資料檢索友善列印台(83)內著字第8316302號
令函要旨:
台端申請解釋「圖書館書目紀錄(BIBLIOGRAPHIC RECORD)」是否係著作權法所稱之著作乙案,復請查照。
說明:
一、復台端八十三年七月十六日函。
二、按著作權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著作: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
又著作權法第五條第一項各款著作內容例示 第二項第一款規定,「語文著作:包括詩、詞、散文、小說、劇本、學術論 述、演講及其他之語文著作。」。
因此,依據台端所附圖書館書目紀錄之內容,上述書目紀錄僅係依據編目規則將書名、作屠等相關資料摘錄供讀者查詢該書之用,與前述著作定義似有未符。
三、對本解釋如仍有疑義,請撥電話(○二)三五六五四二一與本部著作權 委員會第二組聯繫
參考資料:
書目記錄著作權解釋:
https://www.tipo.gov.tw/fp.asp?fpage=cp&xItem=215973&ctNode=7448&mp=1&Captcha.ImageValidation=VwzmV
台灣創用cc計畫:
http://creativecommons.tw/explore
創用CC(維基):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8%9B%E4%BD%9C%E5%85%B1%E7%94%A8